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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(2025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的公告,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。
《补充清单》主要提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6条。
一是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二是禁止废塑料进口。
三是全区城市建成区的商场、超市、药店书店、医院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到2025年底,全区城市、县城建成区所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。
四是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;县城及以上建成区、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,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五是到2025年底,全区范围内所有宾馆、酒店、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,全区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、塑料胶带、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。
六是到2030年底,所有在自治区市场销售含“故意添加微塑料”的原料和混合物的企业,必须在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对产品中微塑料的成分、聚合物功能、释放途径及使用方式等做出说明;在包装、产品说明书中应包括“微塑料”的明显标识,并给出废弃物的推荐处置措施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(2025年版)
注:
1.CAS号,即化学文摘社(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,缩写为CAS)登记号。
2.上述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中未作规定、但国家另有其他要求的,从其规定。
3.“故意添加微塑料”来源于欧盟REACH附件XVII。
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